2017年1月4日,区总工会党组召开党组中心组学习(扩大)会议,组织区总工会中层干部和镇(街道)工会主席、副主席进行专题学习研讨,深入学习《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》。
会上,区总工会党组书记、主席黄志勇同志指出,作为工会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贯彻《规定》,认真对照《规定》切实履行好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,服务好职工、服务好企业。区总工会党组成员、常务副主席颜惠能同志也提出,工会作为职工的“娘家人”,应提高自身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,切实履行岗位职责,推动工会各项工作发展,提高化解矛盾、维护稳定的能力和水平。
下一步,区总工会将结合年度工作计划,做好《规定》有关要求的工作规划,在执行重大决策规程、加强内部监督、完善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等方面切实履行职责,加强监督管理。